一、本章包括金属构件的制作、探伤、除锈等内容;金属构件的安装按第十章有关项目执行。本章适用于现场、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。 二、定额内包括整段制作、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。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,已包括在定额内。 三、本章除注明者外,均包括现场内(工厂内)的材料运输、号料、加工、组装及成品堆放、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。 四、本章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,构件运输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。 五、本章构件制作项目中,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。 六、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,按屋架钢支撑计算。 七、轻钢屋架是指每榀重量小于 你可能还对下面的新闻感兴趣 更多 上一篇:第六章:屋面.防水.保温及防腐工程 下一篇:第八章:构筑物及其他工程